只有复印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具体规定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3-09-07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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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只有复印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具体规定是经合同当事人依法签订后的合同便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其复印件也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在法律效力上会相对原件的证明力更弱。
一、
只有复印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具体规定是什么
如果劳动合同是当事人依法签订的,其复印件具有法律效力。劳动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后盖章后生效,而生效合同的复印件也同样有效,但在作为证据使用时,比原件的证明力弱。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二、
未签署劳动合同,如何确认劳动关系
未签署劳动合同,可以根据以下凭证确认劳动关系是否存在:
1.能够身份证证件,如工作证、服务证;
2.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的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
3.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
4.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5.其他劳动者证人证言。

三、
劳动合同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
2.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
3.劳动客体具有单一性,即劳动行为;
4.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性;
5.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
找法网提醒您,劳动合同跟技术合同之间没有任何的可比性,在技术合同中,技术合同的标的物是人类智力的活动成果,而劳动合同仅仅是为了保障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跟智力活动没有任何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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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复印件的劳动合同法律效力如何?
法律分析:
一、劳动合同可以复印用,但是一般情况下要以双方签订的原始合同为准的。不过,在必要的情形下,复印的劳动合同经过司法鉴定后和原始的劳动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单位所签订的劳动合同至少是两份,一份由劳动者保管,另一份由用人单位保管。如果该复印件得到追认,也就是说加盖了公章,或者合同双方都签了字,该复印件就取得了和原件一样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只有复印件的法律效力
如果劳动合同的原件有法律效力,那么复印件一般也具有法律效力。劳动合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只有复印件的劳动合同法律效力是什么?
法律分析:劳动合同可以复印用,但是一般情况下要以双方签订的原始合同为准的。不过,在必要的情形下,复印的劳动合同经过司法鉴定后和原始的劳动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单位所签订的劳动合同至少是两份,一份由劳动者保管,另一份由用人单位保管。如果该复印件得到追认,也就是说加盖了公章,或者合同双方都签了字,该复印件就取得了和原件一样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