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妨害公务罪主观上限于故意。
2.妨害公务罪阻碍公务的对象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国家安全机关和公安机关等。
3.妨碍公务的方式主要是使用暴力、威胁方法,或未使用暴力,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四十二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聚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其他参与者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找法网提醒您,妨害公务罪构成特征如下:
1.主体要件,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不要求特殊身份;
2.主观要件,主观上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3.客体要件,客体上侵犯了我国国家机关执行公务的秩序和国家机关的权威;
4.客观要件,客观方面实施了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妨害公务罪的法定最高刑为三年,追诉时效为五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