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权侵犯的认定标准是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等行为。
1.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法院经立案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通知当事人七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3.受理后法院于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十五日内进行答辩。
4.证据交换,这是很重要的一步,因为侵权人在知道权利人起诉后,就会存在消灭证据之心,所以权利人可以要求法院保全证据。
5.开庭审理,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不服裁定的,自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不服判决的,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商标侵权的赔偿数额的标准有三个:被侵权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侵权人不提供证据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
找法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