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移审盗窃罪案件需要多长时间
更新时间:2023-09-16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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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公安机关移审盗窃罪案件到移送至法院可能需要三个月至五个月,公安机关侦查案件期限是不超过两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时间应该一个月作出决定。构成盗窃罪的要件是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是故意。
一、
公安机关移审盗窃罪案件需要多长时间
公安机关移审盗窃罪案件到移送至法院可能需要三到五个月的时间,具体还是需要根据案件的侦查情况以及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情况确定。
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如果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则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而案件移送到人民检察院之后,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如果是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
二、
构成盗窃罪的要件
有以下要件构成盗窃罪:
1.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主观方面为故意;
3.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4.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三、
盗窃罪能否判缓刑
盗窃罪满足缓刑条件的可以判缓刑,主要条件有: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等条件。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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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立案后,公安机关多久终止调查?
法律分析:公安立案后多久结案,时间视情况而定。从开始立案到侦办,到最后结案,有许多内容要进行。针对不同的案件,在立案到结案的这个过程所需要耗费的时间也是不一样的。一般情况之下,需要的时间至少是半年,特殊情况会有所延长。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六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一)对属于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二)对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但不属于本单位管辖的,应当在受理后的二十四小时内移送有管辖权的单位处理,并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
(三)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书面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向其他有关主管机关报案或者投案。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回执单一式二份,一份交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一份附卷。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日常执法执勤中发现的违法行为,适用第一款的规定。
第六十二条 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但不属于本单位管辖的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理案件或者发现案件的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应当依法先行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或者其他处置措施,再移送有管辖权的单位处理;
(一)违法嫌疑人正在实施危害行为的;
(二)正在实施违法行为或者违法后即时被发现的现行犯被扭送至公安机关的;
(三)在逃的违法嫌疑人已被抓获或者被发现的;
(四)有人员伤亡,需要立即采取救治措施的;
(五)其他应当采取紧急措施的情形。
行政案件移送管辖的,询问查证时间和扣押等措施的期限重新计算。
第六十五条 对发现或者受理的案件暂时无法确定为刑事案件或者行政案件的,可以按照行政案件的程序办理。在办理过程中,认为涉嫌构成犯罪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办理。
公安机关立案后,公安机关能否撤回案件?
公安立案后,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的,应当记录在案,随案移送,并在起诉意见书中写明有关情况。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要求公安机关鉴定伤情是向原公安机关还是上级公安机关?
法律分析:
1、对公安机关在办理治安、刑事案件中,当事人要求进行伤情鉴定的,办案单位应及时开具法医伤情鉴定委托书,当事人凭委托书到被委托的法医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2、公安机关办案单位应告知双方当事人被委托的鉴定机构;
3、当事人可以对被委托的鉴定机构成员提出回避申请,伤者不在本地治疗,可要求办案单位变更委托鉴定机构,但不得自行要求到某个鉴定机构鉴定;
4、办案单位必须向双方当事人公开鉴定的内容及结论;
5、首次鉴定后,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如对鉴定结论表示异议,有权提出申请,由办案单位委托法定鉴定机构复核或重新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