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避民间借贷的风险的措施如下:
首先要签订书面的借款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让对方提供资信良好、经济收入稳定、工作单位正式固定的担保人做担保,以防后患;
其次要注意辨别借款人的借款用款,防止恶意借贷,如果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再者要注意诉讼时效,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是还款期限届满起3年,如果超过诉讼时效,那么出借人将丧失胜诉权;
最后,利息约定要合法,民间借贷如果没有约定利息,则视为无息借贷,同时民间借贷利息可以适当高于银行贷款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否则法院不会承认。
找法网提醒您,普通的民间放贷人,在出借大额资金时,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一定比例的资产办理正规的抵押登记手续。
民间借贷中的风险有:
1.债务人信用的风险:债权人应当审查债务人的身份证件,并要求债务人当面书写借条。
2.借款用途的风险: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从事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
3.损失利息的风险:利息风险包括没有约定利息、约定的利息超过有关规定、约定的利息不符合法律规定等、约定利息要合法。
4.担保风险:如果担保主体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职能部门或者法人的分支机构,那么这些担保主体就可能不具备合法的资格。
民间借贷官司可以不需要请律师。是否请律师由当事人自行决定,法律并没有强制规定诉讼当事人必须委托律师,当事人有权利自己进行诉讼的各个流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