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流程如下:
1.确定设立的方式;
2.如选择发起设立,签订发起人协议;
3.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4.制定公司章程;
5.缴纳出资,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
6.申请设立登记。
《公司法》第八十三条规定,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份有限公司变更登记,变更具体事项不同,需要的材料也会有所不同。一般需要的材料如下:
1.公司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正本;
3.公司章程;
4.代办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5.变更事项的相关材料。
股份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如下:
1.定义不同。有限公司是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股份公司指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的股份;
2.股东人数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为1-50人,之前不允许人公司,要两人以上;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为2-200人;
3.最低注册资本限额不同。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
找法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条依照本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
依照本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