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险报销比例是以女职工所在地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的,再按照一定比例进行一次性支付。也就是说,今年的报销比例,顺产为270%;难产为320%;剖腹产为420%。
在我国法律上生育医疗费用是指生育保险参保人生育期间发生的符合规定可以报销的医疗费用,其是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找法网提醒您,生育医疗费报销材料包括:
1.参保人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2.加盖医院公章的原始收费收据(收原件);
3.加盖医院公章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注意要原件。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如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生育保险报销一般一个月到三个月到账。女职工可在生育后,及时去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并提交相关的材料;经其受理并审核通过的,会及时发给职工。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