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单位的钱怎么坦白
更新时间:2023-09-14 0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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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挪用单位的钱的坦白方法是行为人主动告诉公司,由公司写谅解书,向法院申请从轻处罚。挪用资金100万属于数额巨大的情况,一般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
挪用单位的钱怎么坦白
挪用单位的钱坦白的方法是主动告诉公司,公司向法院写谅解书,申请从轻处罚,可能会判缓刑。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二、
挪用资金100万会被判多少年
依据刑法的规定,挪用资金一百万的,属于数额巨大的情形,如果不归还挪用资金的,会被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三、
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
找法网提醒您,挪用资金罪有以下几个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对象则是本单位的资金。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在挪用或借贷本单位资金,并且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而仍故意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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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的普通销售人员挪用了单位的钱,属于挪用资金还是挪用公
法律分析:国有企业是挪用资金。挪用资金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但国家工作人员除外;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氏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