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费律师费可以由败诉方承担,一般民事诉讼费由败诉方来承担。人身损害赔偿、名誉侵权、交通肇事案件、法律援助案件、知识产权类案件、仲裁案件、担保权诉讼案件、不当竞争案件等明确规定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合理的律师费。
找法网提醒您,民事诉讼特点包括:
1.强制性,是公权力的重要属性;
2.公权性,人民法院审理某些非民事权益争议案件所适用的特殊审判程序;
3.程序性,对常规的、反复发生的决策问题,制定出一个例行的程序,使决策有章可循的决策方式;
4.特定性,民事诉讼的对象具有特定性。它解决的争议是有关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
5.自由性;
6.规范性与正当性。
民事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经过法定期限不行使自己的权利,依法律规定其胜诉权便归于消灭的制度。
一般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