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一年半起诉离婚不一定可以判离。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已经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法院调解无效,会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一般会需要三个月或六个月或十二个月会判决。如果是简易程序,时间是三个月,针对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争议不大的案件;如果是普通程序,时间是六个月,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可以延长六个月。
找法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1.写好离婚起诉书。
2.准备诉讼离婚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离婚起诉书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书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离婚诉讼。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