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行驶证在异地丢失的不可以在异地补办。机动车行驶证灭失、丢失或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不能够在异地办理补领、换领。
补领机动车行驶证办理程序如下:
1.领取并填写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丢失一面牌照的,需将另一面牌照交车管部门;
3.在业务窗口办理补领手续,并领取受理凭证;
4.到收费岗交费后,领取行车证或临时牌照;
5.补领牌照的15日后,凭临时牌照和受理凭证到牌照发放处领取号牌。
行驶证:是机动车辆的“身份证明”。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副页》主成,证上记录着车牌号码、车辆类型、该车主人的个人(单位)名称、住址、车辆的品牌型号、使用性质、车辆出厂的技术数据和证件的发证日期等相关信息。驾驶证:是司机驾驶机动车辆的驾驶证明: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副页》主成,证上记录着驾驶员的个人信息、初次领证日期、准驾车型、档案编号、有效起始日期和有效期限等信息。车辆上路行驶时必须要随车携带有效行驶证。找法网提醒您,驾驶机动车时,必须要两证同时使用,遇执法者查验时,你得出示所驾车辆的有效行驶证和有效机动车驾驶证,而且行驶证的车辆类型记录必须与驾驶证的准驾记录相符,方可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