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开庭审理流程如下:
1.开庭;
开庭是法庭审理的开始,其任务是为完成实体审理做好程序上的准备。
2.法庭调查;
法庭调查是法庭审判的核心阶段。在这一阶段,
合议庭要在当事人、辩护人、代理人等的参加下,通过提出证据和对证据进行质证,当庭调查证据,全面查明案件事实,为法庭作出正确的裁判提供事实根据。
3.法庭辩论;
4.被告人最后陈述;
5.评议和审判。
找法网提醒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立案和受理。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1.文头。一般写“民事起诉书”或“民事起诉状”;
2.列明诉讼主体。原告和被告是基本的诉讼主体。有第三人的,还要列明第三人;
3.诉讼请求。诉讼请求要用序号分开,每条按照“请求依法判令”的格式来写;
4.事实与理由。即先说明事实,再说明要求赔偿的理由和提起诉讼的理由;
5.文尾。文尾要写清递交诉状的法院、具状人起诉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