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合伙企业属于什么类型
更新时间:2023-05-30 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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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普通合伙企业属于企业法人,由两个以上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清偿方式是由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担责。
一、
普通合伙企业属于什么类型
普通合伙企业属于企业法人。
一般合伙由由2个以上的一般合伙人组成。 合伙法对一般合伙人承担的责任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以该等规定为准。 国有独资企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公益机构和社会组织不得成为一般合伙人。 合伙企业是企业法人,而不是企业。 根据新修订的合伙法,除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外,一般合伙合伙的合伙人也可以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承担有限责任。
二、
普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如何清偿
普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清偿方式是:
1.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由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2.普通合伙企业的债务,由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应当负连带责任;对内则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分担;协议未规定债务承坦比例或者出资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者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但是对造成合伙经营亏损有过错的合伙人,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相应的多承担责任。

三、
合伙企业的设立要具备什么条件
找法网提醒您,合伙企业的设立要具备以下条件: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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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合伙企业属于什么企业性质
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合伙企业的种类有: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合伙企业是属于什么企业
合伙企业是一种盈利性组织。是由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相关法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其合伙人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并订立合伙协议,共同经营事业,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以及共担风险。
合伙人自签订合伙协议时,就表示合伙企业的成立。按照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责任,合伙企业可分为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
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