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证据证明符合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的话,法院是会判决离婚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般在实践中需要三十天到四十天的时间才会开庭。根据相关法律,有1-7天的立案审查时间,1-5天的送达起诉状的时间,再加上30天的举证期限,到开庭一般要32-42天时间,领开庭传票的时间要早些。立案后根据承办案件法官时间不同,一般一个月左右开庭,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且没有法律规定应当判离的情况,第一次一般不会判离,在第一次驳回后停6个月且分居的情况下再次起诉,法院在此情况下一般都会判离。
找法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起诉离婚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3.原、被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孩子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材料;
6.其他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