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立案后怎么撤案
更新时间:2023-09-08 05:4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公安机关立案后的撤案是要看案件的性质,对于自诉案件来说,自诉人在宣判之前随时可以申请撤回案件,对于公诉案件来说,如果是公安机关立案的,则要报上级批准后撤案,人民检察院立案的,自行决定撤案即可。
一、
公安机关立案后怎么撤案
公安机关立案后的撤案如下:
1.对于自诉刑事案件,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2.公诉案件,公安机关报经上级领导审查批准,然后写出撤销案件报告,如果是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对于符合撤案条件的,自行决定撤销案即可;对决定撤销的案件,应制作撤销案件决定书。如果是公安机关决定撤案的,应写出“撤销案件通知书”,报送检察机关。
二、
刑事案件立案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刑事案件立案需要满足如下基本条件:
1.事实条件,即有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
有犯罪事实,是指有被客观、真实的证据所证明的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的存在,包括犯罪的预备、实施、未遂、中止和既遂。找法网提醒,这不意味着证实犯罪的证据需要确实充分,但也不应是办案人员凭估计、猜测得出的结论。
2.法律条件,即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立案追究的行为,必须是具有社会危害性和刑罚应罚性的行为,只有当这种犯罪事实确需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时,才予以立案。
3.属于该机关管辖范围

三、
警察立案后不处理怎么办
警察立案后不处理,报案人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反映情况,或者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找法网提醒。即使报案人没有对公安机关的不作为行为作出申诉,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三个月以内未侦查终结的,人民检察院也可以向公安机关发出立案监督案件催办函,要求公安机关及时向人民检察院反馈侦查工作进展情况。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诈骗案件立案后撤案怎么办?
诈骗罪立案后撤案应当具有以下情形:
1. 犯罪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
2.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
3. 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
4. 其他法律规定撤销案件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