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不服判决的审诉方式是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申诉应当提出申诉状,写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申诉的请求、申诉事实与理由;原生效刑事判决书、裁定书,经过人民法院复查后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判决书或裁定书;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裁判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申诉的,应当同时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二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1.当事人的陈述;
2.书证;
3.物证;
4.视听资料;
5.电子数据;
6.证人证言;
7.鉴定意见;
8.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注明证据的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址;书证应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但需经法院与原件核对无异议后加以注明;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提交视听资料必须真实。
二审费用由谁承担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决定的。
1.如果是由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则二审的上诉费用应由败诉的上诉方承担;
2.如果是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则上诉费用一般应由被上诉方承担,并二审法院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的负担。
3.如果是经二审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包括上诉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