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过户手续办理时间要15至30个工作日。当事人办理房产过户应当提交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购房合同、房屋产权证至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房产过户需要准备如下材料:
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以及补充合同原件。
2.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以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如果房屋测绘报告为旧格式的,则还需要出具竣工验收单以及填写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新格式只需要提供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以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就可以了。)
3.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
4.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房产证过户的条件有:
1.房屋产权明确;
2.房屋具有合法有效的房产证;
3.房屋无抵押贷款或已注销抵押登记;
4.房屋过户符合当地政策规定;
5.过户双方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6.过户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一致。
找法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