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如下:
1.股东的数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法定人数为50人以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如发行股票,股东人数不限。
2.注册的资本不同;一人有限公司出资额为3万元,一人以上五十人以下的为10万元;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
3.公司组织机构的权限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比较简单,可不设董事会只设执行董事,也可以不设股东会或不设监事会;股份有限公司应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4.财务状况公开程度不同;
5.股权转让的条件限制不同;
6.股份增减要求不同;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达到法定的人数,应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发起人。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规定发起人的最低限额,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国际惯例。如果发起人的最低限额没有规定,一则发起人太少难以履行发起人的义务,二则防止少数发起人损害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发起人的最高限额则无规定的必要。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注册资本,由公司视其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和股东同意认购的股份来决定注册资本的金额。目前公司的注册登记已经从实缴制改为认缴制,取消了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