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注销公司网上操作流程为:
1.登录网上税务局,点击右侧“我要办事”中的“税务登记”菜单,点击“税务注销”后的[办理]按钮,进入办理页面,而后填写表单。
2.在“纳税人经办人”中选择经办人(若经办人没有选择项的,请在网上税务局办税人员中维护)和选择“注销原因”,录入“注销原因说明”后,点击[查验]按钮并查验。
系统完成查验后,会根据查验结果给出对应的处理方式,提示即办或一般注销流程办理建议。
找法网提醒您,简易注销条件:
1.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
2.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
法律依据:
《工商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 第二条
明确适用范围,尊重企业自主权。贯彻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改革要求,充分尊重企业自主权和自治权,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以下称未开业)、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以下称无债权债务)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由其自主选择适用一般注销程序或简易注销程序。
公司注销后原则上不再承担债务。因为只要依法清算的,公司注销前的债务均应清偿完毕。若是经过破产程序注销的,债务在分配破产财产后,就会消灭。也不会存在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注销】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