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医疗纠纷投诉哪个部门
更新时间:2023-06-14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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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处理医疗纠纷投诉卫生行政部门,也可以向法院起诉,处理流程是病员在一年内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等。一般医疗纠纷申诉书需要写明申请人基本信息、请求事项。
一、
处理医疗纠纷投诉哪个部门
处理医疗纠纷投诉部门如下:
1.卫生行政部门,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
2.人民法院,可以通过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医疗事故的处理流程如下:
1.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2.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15天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3.医疗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
4.双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没有异议的,可以就处理方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区、县或医科大学申请处理。
二、
一般医疗纠纷申诉书怎么写
一般医疗纠纷申诉书写法为载明申请人、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姓名等。发生医疗纠纷之后,双方当事人可以进行协商,若是不能达成合意的,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找法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一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三、
医疗纠纷的发生原因有哪些
医疗纠纷的发生原因有如下:
1.医疗机构与医患沟通机制未建立健全;
2.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未落实;
3.患者不遵守医疗秩序和医疗机构有关就诊、治疗、检查的规定等。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因诊疗活动引发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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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者应该去哪个部门?
投诉人一般可向司法鉴定人执业的司法鉴定机构投诉,也可向司法鉴定人所在地的市、州级司法行政机关或省级司法行政机关投诉。司法鉴定所设有投诉电话,并向社会公开,由专人处理投诉的接待、登记、受理、移送、建档及日常管理工作。投诉人可选择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或走访等方式进行投诉,并需真实署名。投诉内容应详实、具体、明确,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对于匿名投诉,也应进行调查处理。
对于重新鉴定的申请,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定》,存在以下情形之一时,法院应准许:
1. 鉴定人不具备相应资格;
2. 鉴定程序严重违法;
3. 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
4. 鉴定意见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若存在上述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且鉴定人已收取鉴定费用,应予以退还。若拒不退还,则按相关规定处理。对于鉴定意见的瑕疵,可通过补正、补充鉴定或补充质证、重新质证等方法解决,法院通常不予准许重新鉴定的申请。如确需重新鉴定,原鉴定意见将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