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住户口所在地是户口本上的地址,常住户口所在地就是你户口本或身份证上的地址,一般填户口所在地精确到县(县级市):原户籍所在的地区;一般用“省级+县(市)级”表示户口所在地(如:广东省湛江市);买房户口迁出后,户口所在地随同发生变化,指迁入户口的地区;数年租住在某城市有了当地户口后与“现常住户口所在地”同义。
在户口本上,关于户口所在地的描述,每一页都会有描述。
户口所在地指的是,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是指我国居民户口薄登记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通常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即俗称的籍贯;但由于就业,搬迁,升学等事宜居民不在原出生地生活居住时会形成居住地址,如未发生户口迁移等,户籍所在地将不变。
当地派出所。一般办户口都是在当地派出所办理。给小孩办户口具体需要的材料:
1.父母双方的身份证。父母双方的身份件要带好,不同地方,也有不需要身份件的。
2.结婚证。需要带父母的结婚证,有些地方只带一方的结婚证即可。
3.出生证。孩子的出生证明必须带好。
4.准生证。带着在街道办事处盖好章的准生证到派出所。(现已不需要)
5.户口本。找法网提醒您,父亲或者母亲一方的户口本,到户口所在派出所,派出所会把孩子的户口一页放进户口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