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伤一级故意伤害一般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四条之一规定,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故意伤害行为认定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已满14周岁末满16周岁的自然人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找法网提醒您,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满足下列条件就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的;
2.可能会被判处较重刑罚,或患有严重疾病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处于哺乳期,但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羁押期限届满仍未结案,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4.不属于累犯或犯罪集团首要分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