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可以工伤鉴定几次
更新时间:2023-08-15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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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申请可以工伤鉴定两次,一般劳动者可以前往鉴定机构申请委托鉴定,若劳动者对鉴定结果不服的,可以再次申请鉴定,鉴定机构会对劳动者的劳动能力进行鉴定。
一、
申请可以工伤鉴定几次
申请可以工伤鉴定两次。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二、
领取工伤赔偿需要的材料
领取工伤赔偿需要的材料如下:
1.工伤认定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2.劳动能力结论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3.市职工工伤保险一次性待遇审批表2份;
4.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医疗费用拨付审批表2份;
5.市工伤保险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审批表2份;
6.工伤保险医疗费用清单明细2份;
7.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收据原件。

三、
申请工伤鉴定可以中断劳动仲裁诉讼时效吗
申请工伤鉴定不能中断劳动仲裁诉讼时效,但能导致仲裁时效中止。找法网提醒您,诉讼时效中断是诉讼时效归零,重新开始。诉讼时效中止是停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继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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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几天可以申请
工伤鉴定一般需要在30天内做。对用人单位而言,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为职工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单位不申请的,职工一方可在一年内去申请工伤认定。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鉴定可以鉴几次的
工伤鉴定可以鉴几次没有具体规定,一般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
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