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和裁定决定区别
更新时间:2023-06-03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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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法院判决和裁定决定区别在于,两者的适用对象、适用范围、适用方式、以及在上诉或抗诉的期限都不同,其中,当事人对法院判决不服的,上诉、抗诉的期限为10日,而对裁定不服的,上诉、抗诉的期限为5日。
一、
法院判决和裁定决定区别
1.在适用的对象上,判决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裁定主要解决程序问题,只解决部分实体问题。
2.在适用范围上,裁定比判决要广泛得多,判决只限于审判终结,包括第一审、第二审和依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终结时,可适用判决。而裁定则适用于整个审判或执行程序的全过程。
3.在适用的方式上,判决必须用书面形式,裁定则可采用书面和口头两种形式。
4.在上诉、抗诉的期限上,不服判决的上诉、抗诉期限为10日,不服裁定的上诉、抗诉为5日。
找法网提醒您,决定与裁定的共同点是都可以适用解决诉讼中的程序问题。但是什么情况下适用决定,什么情况下适用裁定,其区别就在于是否涉及到上诉、控诉问题,适用决定解决的程序问题,不准上诉、抗诉。适用裁定解决的程序问题难免有上诉、抗诉之说。
二、
法院判决后要多久才能收到判决书
法院判决后要多久才能收到判决书没有统一标准。无论是民事诉讼法或者刑事诉讼法,均没有规定开庭后几日内应当下达判决,只是规定了案件的审理期限。
1.民事案件审理期限: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审民事案件, 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 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刑事案件审理期限: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三、
法院判决书执行的期限是多长
法院判决书执行的期限是2年。法院判决书下来一般送达当事人15天后就生效,进行执行程序,如果是二审判决的,一般是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后进行执行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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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和裁定的区别
法律分析:
1. 判决是处理案件的实体问题,并作出案件结论和决定,而裁定主要处理程序问题,例如驳回自诉、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等。
2. 一个案件中,只有一个判决具有法律效力并被执行,而裁定可以有多个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定。
3. 判决必须用书面形式表达,而裁定既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口头裁定作出后,只需记录即可。
4. 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不同。对于民事、行政第一审判决,上诉和抗诉期限为15日;对于民事、行政第一审裁定,期限为10日。对于刑事第一审判决,上诉和抗诉期限为10日;对于刑事第一审裁定,期限为5日。
以上内容是对判决和裁定之间区别的法律分析。
裁定和决定的区别
下面我将针对“判决和裁定有区别吗”这个问题,做简单分析如下。判决用来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案件结论和决定,而裁定主要是解决程序问题,如人民法院作出驳回自诉,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等裁定,两者具体区别有如下几点:
(一)一个案件在一个审级中一般只能有一个判决书;一个案件在一个审级中可以有若干个裁定书,也可以没有。
(二)判决必须用书面形式表现出来,而裁定既可用书面形式,又可用口头形式。口头裁定作出后,记入笔录即可。
(三)上诉、抗诉期限不同。不服第一审民事、行政判决的上诉、抗诉期限为15日,而不服第一审民事、行政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为10日。不服第一审刑事判决的上诉、抗诉期限为10日,而不服第一审刑事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为5日。只有不予受理、对管辖权的异议、驳回起诉的裁定可上诉,但只要是判决,均可以上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判决和裁定的区别有哪些
裁定书和判决书的区别:
1.裁定书一般是解决程序问题的,判决书是解决实体问题的。
2.不服第一审刑事判决的上诉、抗诉期限为10日,而不服第一审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为5日。
3.判决必须用书面形式表现出来,而裁定既可用书面形式,又可用口头形式。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二款
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作出该裁定的理由。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