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哪些规定
更新时间:2023-08-28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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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挪用公款罪既遂的处罚标准规定是构成既遂条件的,最低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若是犯罪情节严重的,则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本罪的构成要件是特殊主体,存在直接故意,实施了利用职务便利将公款归为个人使用的情形。
一、
挪用公款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哪些规定
挪用公款罪既遂处罚标准的规定:
1.构成挪用公款罪既遂的,一般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2.犯罪情节达到严重程度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3.挪用公款数额达到巨大标准、不退还的,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二、
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
找法网提醒您,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一般会包括:
1.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2.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的行为;
3.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

三、
挪用公款罪与侵占罪的区别
1.挪用公款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而侵占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职务侵占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是单位的财物而决意采取侵吞、窃取、欺诈等手段非法占为己有;而侵占罪的主观内容则明知是他人的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而决意占为己有,拒不交还。
3.挪用公款罪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4.挪用公款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公司财物的所有权;而侵占罪所侵犯的仅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6.挪用公款罪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而侵占罪则只有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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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挪用公款罪的既遂标准?
在刑法中,挪用公款罪既遂量刑标准的规定有:
1、构成挪用公款罪既遂的,一般处以五年以下有期或者拘役;
2、犯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
3、挪用公款数额达到巨大标准,拒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或者无期;
4、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挪用归个人使用的,应当从重处罚。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如何确定挪用公款罪的既遂标准?
在刑法中,挪用公款罪既遂量刑标准的规定有:
1、构成挪用公款罪既遂的,一般处以五年以下有期或者拘役;
2、犯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
3、挪用公款数额达到巨大标准,拒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或者无期;
4、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挪用归个人使用的,应当从重处罚。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挪用特定款物罪既遂判刑标准是怎样的
挪用特定款物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行为人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且情节严重,因而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应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br/>
法律依据:<br/>
《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br/>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