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地和居住地的区别
更新时间:2023-09-17 0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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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户籍地和居住地的区别是定义不同、标准不同、福利待遇不同。户籍地址与户口所在地有的区别是户籍所在地是指我国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通常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
一、
户籍地和居住地的区别
户籍地和居住地的区别如下:
1.定义不同。常住户籍是我国根据户籍制度所确定的一种称呼,原则上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进行生活,如果离开应当进行户口迁移,其目的是方便统计人口和管理,在法律上也作为诉讼管辖的依据。随着人口流动性的增强,人户分离的现象比较普遍,如在其他地方长期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居住地则作为本人的住所地。户籍所在地是指我国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通常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
2.标准不同。常住户籍是指户口本上所标注的常住地址,如是有迁移的,则以迁移后为准。户籍所在地即户口本上所标注的派出所所在地,如有变更的,以变更后为准;
3.福利待遇不同。居住地由于不是当地户口,子女入托、入学、老年补贴等福利无法享受。户籍地就能享受到子女优先入托入学、以及老年补贴福利。
二、
户籍地址与户口所在地有什么区别
户籍地址与户口所在地的区别:
户籍所在地:是指我国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通常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
户口所在地:一般出生地和生活地未改变,户口未变迁的,户口所在地应该和户籍所在地一样,但由于就业,搬迁,升学等事宜居民不在原出生地生活居住时会形成居住地址, 这个时候为了方便,人们把户口迁移到新的常住地址,并办理了新的户口本,这个时候新的户口本所在的地址就是户口所在地。

三、
户籍性质是什么
找法网提醒,户口简介户籍,又称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也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身份证明。户籍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记载的事项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亲属、结婚、离婚、收养、死亡等。它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登记户口的册籍:古时也称户版、丁籍、黄籍、籍帐。我国户籍制度建立于商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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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和户籍所在地是一个吗?
法律分析:户籍所在地是指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通常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由于就业、搬迁、升学等事宜居民不在原出生地生活居住时会形成居住地址,如未发生户口迁移等,户籍所在地将不变。
户籍所在地,按照户口登记管理条例,公民填写户籍所在地,应该填写到户籍管理机关所在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条 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第五条 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至迁入另一地之前,无经常居住地的,仍以其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
户籍地址是不是区
户籍所在地是身份证上面的户籍地址,一般都是某某省某某市某某县(区),比如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户籍所在地就是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所以身份证上面的户籍地址就是所谓的户籍所在地,可以只写到市,也可以写到县或者区。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
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
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
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