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离婚证要准备下列材料:
1.当事人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
2.当事人双方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注:当事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中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必须一致,不一致的必须到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更正,并在更正处盖章。
3.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4.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有专用表)。
5.现役军人申请离婚登记时,持军人身份证件(军官证或士兵证〈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和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离婚证明)。
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的有效性、真实性进行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按程序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发给《离婚证》,当事人自取得《离婚证》之日起,即解除夫妻关系。
民政局办离婚证需要三十天。当事人自愿离婚的,带齐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到民政局申请离婚。找法网提醒您,经过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在民政局可以查离婚证真假。离婚证,一般都是要到婚姻登记部门查询的,因为男女双方在办理离婚证的时候,发证地的民政局已经将离婚协议等内容备案了,因此查询也就要去颁发离婚证的民政局去查。如果是假的离婚证是没有登记信息或者是没有档案的。离婚证属于个人隐私,不能随便透露。如果是办证时间过长,也可能移交到了当地档案馆,可以到档案馆去查移交时间有的是5年,也可能是10年,到当地民政局去问一下便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