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证要双方一起去办吗
更新时间:2023-09-14 18:0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离婚证要双方一起去办,需要离婚双方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需要的材料包括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民政局办离婚证需要三十一日。
一、
离婚证要双方一起去办吗
离婚证要双方一起去办。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当事人双方一起,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区民政部门申请办理,一方办不成。根据相关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双方协议离婚的,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时需要携带的证件等材料如下: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二、
民政局办离婚证需要多久
民政局办离婚证需要三十一天。当事人自愿离婚的,带齐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到民政局申请离婚。经过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三、
离婚证有什么用,哪些方面会用到
离婚证的用处主要是证明自己的婚姻状态,在以下方面可能会用到离婚证:
1.再次结婚的时候,需要用到离婚证。
2.当再婚后,如果生孩子领准生证,还得向计生部门出示离婚证。
找法网提醒您,《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去离婚要两个人一起去吗
离婚必须两个人到场,协议离婚要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诉讼离婚的,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如果不是确因本人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都必须出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前妻一个人拿了离婚证我还要去吗
离婚都需要拿的证件:如果是协议离婚的,签订离婚协议后,带齐结婚证、身份证和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带齐结婚证、身份证、起诉状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判决准予离婚的,判决生效,解除婚姻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