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金额与实际借款不一致怎么处理
更新时间:2023-08-18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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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借条金额与实际借款不一致处理方式是以实际借款的金额为准。借条要写的内容包括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借款数额、还款期限、违约责任等。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修改借条内容。
一、
借条金额与实际借款不一致怎么处理
借条金额与实际借款不一致处理方式是以实际借款借款的金额为准,可以当事人协商修改借条中的数额或者重新签订借条。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二、
借条要写哪些内容
找法网提醒您,借条需要撰写的内容包括有: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借款合同中一方违约的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法定和约定的其他内容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三、
借条和欠条的区别
1.定义的区别:
(1)借条系指贷款人向借款人给付借款时,借款人向贷款人出具的证明存在借贷事实的书面凭证。借条在法律上是一种经过简化但具备必备条款的借款合同。
(2)欠条系指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因自身原因不能如期偿还而对债权予以确认的书面凭证。欠条反映了双方当事人对债权债务状态的确认,但无法表明债权债务关系产生的原因。
2.证据效力的区别:
(1)因借条是一种简化的借款合同,能够直接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合议和借贷关系的实际发生,具有较强的证明力,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院陈述借款的事实,无需对借条的形成原因进行举证,除非有确凿的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借据所记载的内容,一般不能轻易否定借据的证明力。
(2)欠条则因其形成原因的多样性,其本身无法表明债权债务形成的真实原因,欠条持有人不仅需要向法院陈述欠款形成的有关事实,还需要就欠款事实形成的原因向法庭进行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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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金额与实际借款金额不符需要怎样解决
法律分析:借条金额与实际借款不一致的应以出借人实际借款数额为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二条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因此以实际交付金额为借款金额。
借款金额与实际到账金额不同,怎么办
借款合同金额和实际到手金额不一致的以实际收到借款本金金额为准进行还款与实际计息,出借方预先扣除利息的,以实际收到的款项作为借款本金进行还款与实际计息。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br/>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
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br/>
第六百七十四条<br/>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