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人执行异议提出要多久
更新时间:2023-05-13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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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案外人执行异议提出要多久并未规定,法院应当在十五日内对案外人提出的书面异议进行审查。执行异议申请需要异议书、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委托代理人代理的,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
一、
案外人执行异议提出要多久
案外人执行异议提出要多久并未规定。
裁定送达后的15日之内。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
执行异议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1.异议书,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1份提交
2.申请人是公民的,提交身份证或户口本的复印件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交营业执照或其他注册登记资料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申请的,提交经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和代理人的权限委托代理人为律师的,应当出具律师事务所函及律师证复印件。
4.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的,应当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5.涉外、涉港澳台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按照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提交相应的公证和认证材料。
6.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是外文的,须附有相关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文。

三、
案外人申请执行异议的条件
1.有权提出执行异议的主体必须是案外人,而不能是当事人。找法网提醒您,在执行中,执行申请人和被申请执行人也可能会对法院执行有不同意见,但这不是执行异议。如果执行申请人和被申请执行人认为执行根据确有错误,可以向执行人员反映,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予以解决。
2.必须是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自己的权利。如果案外人仅仅是对法院的执行工作提出自己的意见或者建议,这不是执行异议。
3.执行异议必须在执行程序结束之前提出,如果执行程序已经结束,案外人再提异议的,则属于新的争议,应通过新的诉讼程序解决,而不能作为执行异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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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异议的提出期限是多久?
法律分析:审查执行异议的期限是15日,办理完毕的期限是1个月。法院在收到执行异议后,承办人应当在收到异议材料及执行案卷后15日内提出审查处理意见。执行异议的审查,人民法院一般应当在1个月内办理完毕。如需延长期限,承办人应当在期限届满前3日内提出申请。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执行程序终结之前提出,但对终结执行措施提出异议的除外。案外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指向的执行标的执行终结之前提出;如果执行标的由当事人受让,则应当在执行程序终结之前提出。
案外人对执行异议提出有没有期限呢?
执行异议之诉的期限为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据相关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案外人异议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