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裁定不一定需要开庭,可以开庭也可以不开庭。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的,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诉、抗诉案件,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九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找法网提醒您,二审民事案件开庭后三个月下判决书。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的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民事二审不开庭审理情形有以下几点:
1.不服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和驳回起诉裁定的;
2.当事人提出的上诉请求明显不能成立的;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的;
4.原判决严重违反法定程序,需要发回重审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人民法院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