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在公安机关能否立案
更新时间:2024-06-12 1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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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本篇文章主要介绍了侵占罪在公安机关能否立案、侵占罪的立案标准以及侵占罪构成的认定。通过了解这些内容,用户可以更好地理解侵占罪的相关法律知识,并在需要时采取合适的法律行动。
一、
侵占罪在公安机关能否立案
侵占罪是自诉案件,公安机关一般不会立案,而是由受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如果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发现案件属于侵占罪,应当撤销案件,并告知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自诉。
二、
侵占罪的立案标准
侵占罪的立案标准是:
1.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
2.具体来说,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数额需达到5000元以上。
3.如果符合主观、客观和数额标准,就达到了侵占罪立案标准。

三、
侵占罪构成的认定
构成侵占罪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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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公安机关有立案吗
侵占罪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立案。一般会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关于侵占罪,公安机关能否予以立案?
侵占罪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立案。一般会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我想了解一下,侵占罪公安机关能不能立案
侵占罪公安机关一般不立案。因为侵占罪属于绝对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如果受害人认为行为人的行为构成侵占罪的,可以直接到法院去提自诉。如果到公安机关报案的,公安机关一般不会立案。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