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7000块钱属于“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有以下要件构成盗窃罪:
1.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主观方面为故意;
3.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4.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盗窃和侵占的区别如下:
1.犯罪的前提不同。侵占罪的行为人在侵占他人财物之前,必须已实际持有或控制他人财物。
2.犯罪目的产生的时间不同。侵占罪发生在实际持有之后,盗窃罪发生在实际持有之前。
3.犯罪客观方面不同。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