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是否可以强制拆除
更新时间:2023-04-27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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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违建可以强制拆除,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违法的建筑可以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当事人不履行又不提出行政复议的,有关部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拆除。
一、
违建是否可以强制拆除
违法的建筑物可以强制拆除。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违法的建筑物可以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当事人接到决定后不停止建设、逾期不拆除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拆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二、
违法建筑包括哪些
属于违法建筑的有以下情况:
1.没有得到批准或者许可,就私自进行规划和建造的建筑;
2.经过了批准但私自改变建筑许可证上规定的类型的建筑;
3.通过不法手段骗取了有关部门建筑审批文件而建成的建筑;
4.把短期建筑用作了长期性的建筑。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三、
强制拆迁的程序是怎样的
找法网提醒您,强制拆迁的程序是:
1.拆迁人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签署意见报市政府法制办作出限期拆迁决定书;
3.送达决定书;
4.拆迁人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5.召开联席会制订执行措施并作好被拆迁人最后一次说服工作;
6.张贴强拆公告;实施强制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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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执法是否有权强制拆除吗?
市城管执法局有权利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强制拆除的决定主体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具体实施强制拆除行为。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正在建设的违法建筑可以立即强制拆除吗
违法建筑能强拆。违法建筑首先会由规划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当事人拒不拆除的,可由相关部门强制拆除。没有办理土地使用证和报建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建设房子的,属于违章建筑,在当地相关部门多次下达拆除通知而未自行拆除的,由当地行政执法部门进行强制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