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必须要变更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可以进行转让。找法网提醒您,股权转让完成后,应当及时修改公司章程,并完成工商登记。只有完成了工商登记,受让方才完全具有公司股东资格。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股权转让条款的写法如下:
1.转让方、受让方基本信息;
2.股权的基本情况、价格等;
3.双方履行义务的期限;
4.违约责任;
5.权利义务;
6.争议解决办法。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股权转让去税务局需带的资料如下:
1.《股东股权变更税源监控登记表》(一式三份);
2.《承诺书》(一式两份);
3.所投资企业股权变更前一期以及上年末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4.股权转让协议(贴有印花税票的复印件);
5.转受让双方的印花税完税凭证复印件;
6.股东会决议(复印件);
7.章程修正案(复印件);
8.转让方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应当提供税务登记副本的复印件);
9.非股东本人到场的须提交委托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