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起诉书上有量刑建议,量刑建议权是公诉人依照法律所享有的在庭审过程中向法官提出量刑建议的权力。量刑建议权是国家意志的体现,它属于公诉权的内在组成部分,是一种基于刑罚请求权的司法请求权。检察院的起诉书上一般会有量刑建议,并且代理律师可以看到。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法定期限一般是一个月。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如果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找法网提醒,检察院提起公诉以后不是就要坐牢了,如果满足以下情形之一的,不需要坐牢:
1.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2.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