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证办民政局能办。
1.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3.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并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
4.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5.等待离婚冷静期;
6.离婚冷静期已过,当事人决定离婚的,颁发离婚证。
找法网提醒您:办理离婚证需要准备下列材料:
1.办理离婚双方当事人的户口证明;
2.办理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
3.双方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离婚协议书;
5.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1)如果是现役军人申请登记离婚,须提交经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的同意决定和介绍信。
(2)如果是港澳同胞,应到原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如果婚姻登记机关找不到其档案,本人结婚证又丢失,可到办理结婚登记时居住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出具原在该地居住的户籍证明,并由双方当事人出具该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过结婚登记并经公证的声明书及内地亲友出具的保证书。
6.申请登记离婚双方当事人的近期免冠照片各两张。
1.办理离婚手续是不收费的。如果夫妻双方是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登记离婚应当携带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