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申请抵押登记的,由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下列证明、凭证:
1.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机动车抵押合同。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抵押登记的内容和日期。找法网提醒,在机动车抵押登记期间,申请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变更登记、机动车迁出迁入、共同所有人变更或者补领、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应当由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
汽车抵押需要注意如下事项:
1.大多汽车抵押贷款都是实行的押证不押车,因此在办抵押之前,应先了解,汽车抵押是否押车,可尽量避免要押车的机构;
2.汽车抵押贷款的资金往往用于短期周转。若是需要长期贷款的,不适用于用汽车作为抵押来贷款;
3.由于汽车抵押贷款往往所产生的费用颇高,因此若是选择周期较长的车辆抵押贷款,在具备提前还款的情况下,可尽量提前还款。
4.借款人在选择机构上,应尽量选择正规贷款机构。如银行、工商注册的小贷公司。在此基础上才能真正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旦产生纠纷,法律也好解决。
下列财产抵押时应办理抵押登记:
1.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2.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
3.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4.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5.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