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继承公证去哪办理
更新时间:2023-07-11 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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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财产继承公证去当事人所在地公证机构办理,若办理不动产公证手续,则需要到不动产所在地公证机构申请。继承诉讼中的一般由提出主张者承担举证责任。
一、
财产继承公证去哪办理
财产继承公证去当事人所在地公证机构办理,如果继承不动产的,向不动产所在地公证机构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二、
继承诉讼中举证责任的分担
继承诉讼中举证责任的分担:在原告主张其为法定继承人,要求继承遗产,而被告否认其为法定继承人时,应由原告负举证责任。举证责任,又称“举证的必要”。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对其提出的主张中须确认的事实,依法负有提出证据的义务。

三、
放弃继承权条件是什么
找法网提醒,放弃继承权条件是:
1.当事人的身份属实,要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没有受欺诈、胁迫,没有违反法律的规定。
3.公证处要向当事人讲明他的权利、义务以及放弃继承权的法律后果,使当事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将要产生的影响有明确的认识,并将其记录在谈话笔录中,让当事人核对并签名。
4.当事人放弃继承权不应附带其他条件或将自己放弃的权利转移给他人。
继承人因不愿履行法定义务,如不想清偿被继承人债务,不愿承担扶养、抚养、赡养义务等原因而表示放弃继承的,必然损害他人的利益。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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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权份额公证在哪里办理?
遗产继承公证应按如下流程办理:
1、当事人必须携带办理遗产公证的材料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2、公证申请被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遗产的内容,遗产处分的财产的权利进行证明,办理公证。
遗产继承公证所需要的材料包括: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遗产证明和遗产继承的材料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去哪里遗产继承权公证的
以下为大家解答遗产继承公证去哪公证这个问题。遗产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财产和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财产权益。遗产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确认当事人是否享有遗产继承权的证明活动。当事人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应当到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如果若干个当事人申请办理继承同一被继承人的遗产,应当共同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产继承公证需要以下材料:第一,被继承人与继承的身份关系证明,以及身份证明;第二,被继承人死亡证明;第三,被继承人所留遗产的产权证明,如房产所有权证书、银行存款单、股票号码与数额等;第四,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的,当事人应提交遗嘱原件。当事人需亲自去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继承公证在哪里办
继承权公证书应该在公证处办理。办理继承权公证的时候需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死者的遗嘱(没有就不用带)、死者的户口簿以及死者和当事人的身份关系证明。法律依据:《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