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后离婚证的办理方式如下:
1.双方提出离婚书面申请,出示证件
2.双方对家庭财产处理、子女抚养、父母赡养、、债务等问题达成书面协议
3.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
4.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登记证处理表,登记机关审查
5.领取《离婚证》。
离婚申请30天后领取离婚证拿证。找法网提醒您,因为法律规定,申请离婚登记后需要经过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经过这个冷静期后还需要夫妻双方再到婚姻登记机关发给离婚在,此时婚姻登记机关审理认定符合离婚条件的,双方才能拿到离婚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政局办理离婚证需要的证件包括,本人户口薄、居民身份证等,且除前述证件外,还应当提供结婚证、寸照、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