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见嫌疑人需要下列手续:
1.经侦查机关批准;
2.向看守所出具《律师事务所介绍信》;
3.出示《授权委托书》和律师执业证书会见犯罪嫌疑人;
4.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律师会见权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律师依法所享有的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
找法网提醒,律师会见当事人的,律师本人是可以录音的,会见时律师可以对会见过程制作会见笔录。但是看守所等关押犯罪嫌疑人的机关不能在律师会见当事人的时候监听、录音。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
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可以问跟案情有关的详细情节。律师会见后应当将会见情况、涉嫌罪名、主要犯罪事实告知家属,但涉及案情秘密的不可以告知。不能告诉案情不代表着可以不告诉委托人案件进展;按照正当程序,案件每进展一步都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例如案件在哪个阶段、何时应当进入下一个阶段、何时开庭等等。通常情况下,委托人委托律师后,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后会与委托人进行沟通,但仅限于必要事项,并非所有案情必须告知委托人,而且部分案情在侦查期间可能因案情需要保密的,是不能告知委托人的。但是侦查律师可以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案情,侦查结束后公诉阶段可以向犯罪嫌疑人核实有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