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签协议书去婚姻登记机关签,离婚协议的内容需经双方协商一致,自己拟定,依法就自愿离婚、财产分割、债务承担、孩子抚养问题作出约定,并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书签了后一个月不去领证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找法网提醒您,法定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协议书分割的财产可以撤销,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2.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3.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