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出证明需要本人回去吗
更新时间:2023-07-22 11:1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户口迁出证明不一定需要本人回去,当事人可以亲自携带好相关证件资料前往派出所进行办理,或者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若是委托他人的,需要出具委托书,委托人需要在委托书约定的范围行使权力。
一、
户口迁出证明需要本人回去吗
户口迁出证明不一定需要本人回去,具体如下:
1.准予迁入手续,可代办,但你应当备齐所有需要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
2.户口迁出手续,可代办,代办人应为原籍户内成员中的成年人才可以,需要提供准予迁入证明、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迁出地派出所审查符合后,开具户口迁移证;
3.户口迁入手续,最好本人前往,因为入户时打印的常住人口登记表需要你对其中的项目内容进行确认签字,现场采集本人人像照片录入系统。
二、
户口迁移证的有效期有多久
户口迁移证有效期是三十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户口迁移证应当由户口登记机关签发并加盖户口专用章,且该证件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不超过30天。找法网提醒您,户口准迁证的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为40天。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三、
办理户口迁移所需哪些材料
办理户口迁移所需的材料如下:
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3.出国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4.回国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本人不要亲自回去办迁出户口可以吗?
1. 户口迁出不一定需要本人亲自办理,也可以由户主办理。
2.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3.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4.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户口迁移需要本人去吗
户籍迁出需要本人去办理,如果不是本人去的要提供相关证明和委托文件;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要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办理入户。
<br/>
法律依据:<br/>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br/>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br/>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br/>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br/>
第十九条<br/>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迁户口需要本人回所在吗?
迁户口需要如下相关手续:
1、迁出。即由本人或者户主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领取迁移证件等;
2、迁入。即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