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申请30天后领取离婚证拿证。因为法律规定,申请离婚登记后需要经过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经过这个冷静期后还需要夫妻双方再到婚姻登记机关发给离婚在,此时婚姻登记机关审理认定符合离婚条件的,双方才能拿到离婚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1.双方户口薄原件;
2.双方身份证原件;
3.双方结婚证;
4.双方当事人共同拟定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须在办理现场签名);
5.二张两寸单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找法网提醒,离婚协议书写明双方的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年龄、住所和双方结婚证的号码外,还应当写明:
1.双方当事人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
2.子女抚养,即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以及抚养费的负担与给付方式;
3.财产处理,包括家中物品、金钱、债权等财产的分割和夫妻共同债务的负担等;
4.其他事宜,如住房问题、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或者其他双方认为有必要在协议书上明确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