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罚款可以异地缴纳吗
更新时间:2023-07-11 08:25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行政处罚罚款可以异地缴纳,可以委托异地朋友代为缴纳,当事人应当自受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行政处罚法的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
一、
行政处罚罚款可以异地缴纳吗
行政处罚罚款可以异地缴纳。异地处理违章罚款的方法如下:
1.本人到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罚,因各地的处罚方式不同,请注意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或复印件。
2.通过异地朋友代办,如果违章当地有朋友的话,可以直接把将违章通知单、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递送给你的朋友,请朋友代劳办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二、
行政处罚法有哪些种类
行政处罚法有以下种类:
1.警告。它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做的正式否定评价。
2.罚款。它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强制收取一定数量金钱,剥夺一定财产权利的制裁方法。适用于对多种行政违法行为的制裁。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4.责令停产停业。它是行政机关强制命令行政违法行为人暂时或永久地停止生产经营和其他业务活动的制裁方法。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它是行政机关暂时或者永久地撤销行政违法行为人拥有的国家准许其享有某些权利或从事某些活动资格的文件,使其丧失权利和活动资格的制裁方法。
6.行政拘留。它是治安行政管理机关(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短期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制裁方法。

三、
哪些行为行政处罚无效
行政处罚无效的行为如下:
1.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没有依据的;
2.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
3.行政处罚决定违反法定程序构成重大且明显违法的。
找法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判决后罚款可以异地缴纳吗?
法院的罚款在异地是不可以交的。法院判决时所处的罚款应该到作出判决的法院进行缴纳,且应及时交纳。若犯罪分子未进行缴纳,法院有权对其强制执行。若犯罪分子因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行政处罚决定书来了可以去银行交罚款吗?
行政处罚的决定书下达后,当事人应当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前往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来缴纳罚款。而银行在收受罚款后,应当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br/>
法律依据:<br/>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六条<br/>
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期限内,予以履行。
<br/>
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br/>
第六十七条<br/>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br/>
除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br/>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
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异地可不可以交违章罚款
异地罚款和外地纸质罚单都需要到违章所在地的银行缴纳罚款。过期未交,会产生滞纳金。但如果是电子眼拍到的违章,可以回到当地通过自助机缴纳。
缴纳罚款时,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如果未出具这样的收据,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对于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如果当事人无异议,可以当场收缴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