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书遗嘱的区别是
更新时间:2023-07-08 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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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遗书遗嘱所具有的区别应当是二者的范围、订立的具体方式以及遗嘱是否受到法律保护等方面的不同。自书遗嘱继承公证应当是携带好公证所需的相关资料到公证处进行办理。
一、
遗书遗嘱的区别是
遗书和遗嘱不是一样的,区别是:
1.范围不同。遗嘱是被继承人对于其生前的个人合法财产的处分,而遗书包括了遗嘱,其并不一定就具有对财产的处分;
2.遗书必须是被继承人自己亲自写的,而遗嘱可以有他人代书;
3.遗嘱受法律保护。不涉及财产处理的遗书不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
自书遗嘱继承公证是如何的
1.行为人携带办理自书遗嘱公证的材料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2.公证申请被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遗产的内容,遗产处分的财产的权利进行证明,办理公证。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三、
遗嘱见证人条件
遗嘱见证人提供证明的真实与否,将直接关系到遗嘱的法律效力,因此,对遗嘱见证人也应当有一定的要求。我国民法典并未明确规定遗嘱见证人所须具备的条件,但从其对遗嘱见证人的限制性规定来看,遗嘱见证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才能对事物有足够的认识能力和判断能力,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事物缺乏足够的认识能力和判断能力;
2.与继承人、遗嘱人没有利害关系。因为有利害关系的人更有可能受其利益的驱动而做不真实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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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遗嘱或者遗书的问题?
立遗嘱时候的注意事项:
1、遗嘱应符合形式要件。即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2、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3、遗嘱人的遗嘱只能处分自己的个人财产。
4、遗嘱人在书写遗嘱时应当意识正常,能正确表达自己意愿,不被威胁、胁迫。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如何鉴定遗书的笔迹和票据是遗书本人?其次,如果遗书前正的话,
一个遗嘱要产生法律效力必须同时具备实质和形式要件。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应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遗嘱人必须要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是遗嘱的内容必须反映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如果是被迫和欺骗而订立的违反遗嘱人内心真实意思的遗嘱,是无效的。
3、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我国法律和政策规定。
4、遗嘱是必须具有法定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