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规定的股东的出资方式包括什么
更新时间:2023-04-17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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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公司法规定的股东的出资方式包括货币出资形式以及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形式。企业股东可以实物、知识产权等财产出资。股东缴纳出资期限,应当遵循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间,完成出资金额的缴纳。
一、
公司法规定的股东的出资方式包括什么
公司法规中规定的出资形式包括:货币出资形式和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财产出资,但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出资。
二、
股东出资期限
股东缴纳出资期限,应当由公司章程规定。 找法网提醒您,出资时间虽是公司股东 (发起人)内部的自行约定,但也要切合实际,一般就是20年,20年后可以继续变更认缴期限。

三、
股份有限公司的出资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的出资规定: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出资方式,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八条,出资义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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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关于股东出资方式的具体规定
公司法关于股东出资的规定有:
1.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2. 股东负有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出资额的义务。
3. 股东出资不足的,应当补足其差额。
4.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如果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则从其规定。
公司法规定的出资方式都包括什么
《公司法》规定的出资方式具体包括:
1、货币形式(包括本国货币和外国货币);
2、非货币形式,例如,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
3、其他方式。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出资方式有哪些,法律有什么规定
1. 公司出资方式包括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但不得使用劳务、商业特许经营权、集体土地所有权出资。
2. 非货币方式出资的,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并需提供评估报告。
3. 股东可用货币或可用货币估价并可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如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进行出资,但禁止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进行出资。
4.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必须进行评估作价,并确保财产核实无误,不得高估或低估其作价。
5. 若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特定规定,则必须遵循这些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