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费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更新时间:2023-09-01 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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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费计算标准是需要看财产的价值,一般离婚案件是每件收取10到50元,若是涉及财产分割的,则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但若是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一、
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费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费计算标准是以下几点:
1.价值在一千元以下,每件50元,
2.一千元至五万元,按4%征收,即标的×4%+10 元;
3.五万元至十万元的,按3%征收,即标的×3%+510元;
4.十万元至三十万元部分,按2%征收,即标的×2%+1510元;
5.二十万元至五十万元的,按1.5征收,即标的×1.5%+2510元;
6.五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的,按1%征收,即标的×1%+5010元;
7.一百万元以上的,按0.5征收,即标的 ×0.5%+10010元。
二、
离婚交诉讼费后多久开庭
离婚交诉讼费后由审理离婚案件的法官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开庭时间。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开庭的具体时间。但是规定了当事人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后,法院应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并且会在开庭的前3天向原告与被告双方告知具体事项。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
诉讼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呀
诉讼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
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找法网提醒您,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5.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6.子女状况。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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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财产纠纷的诉讼费怎么计算?
1、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费标准是根据案件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比例分度咱累计交纳,离婚案件一般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不等,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离婚财产诉讼审计费用是怎样规定的?
法律分析:起诉离婚费用的多少取决于当事人离婚涉及的财产标的价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