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设立方式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3-04-14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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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子公司设立方式是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发起设立是由发起人自行认购股份设立公司的方式,募集设立是部分股份对外募集设立公司的方式。子公司的特征有子公司有法人资格。
一、
子公司设立方式是什么
子公司设立方式和母公司一样,都包括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方式,具体如下:
1.发起设立
发起设立又称“同时设立”、“单纯设立”等,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首期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自行认购而设立公司的方式。
2.募集设立
募集设立又称“渐次设立”或“复杂设立”,是指发起人只认购公司股份或首期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对外募集而设立公司的方式。
3.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的比较
发起设立比较适用于中小型企业,设立程序较为简单,社会影响性小,像无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等都可以选择发起设立。
募集设立程序较为复杂,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性,稳定性较差,因此往往只适用股份有限公司。
二、
子公司有哪些特征
子公司有的特征:
1.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所谓实际控制是指母公司对子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实际上的决定权。
2.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控制关系是基于股权的占有或控制协议。
3.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子公司具备设立公司法人的条件。

三、
子公司的设立条件有哪些
找法网提醒您,按照以下的条件可以设立子公司:
1.需要股份符合法定资格和所限人数。
2.需要股东共同制定章程。
3.应当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确定公司名称。
4.股东共同出资并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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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立方式包括什么
公司设立方式有发起设立、募集设立。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发起人认购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而成立公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七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第八十四条
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设立方式包含哪些
第一种: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都可以通过该方法设立公司。
第二种: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只有股份公司可以通过此方法进行设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七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公司设立方式包括哪些
第一种: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都可以通过该方法设立公司。
第二种: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只有股份公司可以通过此方法进行设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七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