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怎样使用服务商标
更新时间:2023-05-10 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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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使用服务商标方式包括五种,即将商标贴在服务场所或者商品上;借助气球等媒介进行宣传;联合其他商标整体使用;防御服务商标,以及许可他人使用商标。
一、
应该怎样使用服务商标
应该按照下列方式使用服务商标:
1.将服务商标张贴、悬挂在提供服务的场所或者印刷、粘贴于服务工具、附赠物、促销物品上。例如:“全聚德”将其服务商标张贴、悬挂、印刷和粘贴在店内的牌匾、餐具、火柴盒,以及赠送客人的打火机、记事本、字画等。这种使用可以说是从空间上形象地将服务与商标直接结合在一起。它属于服务商标最为普遍的一种使用方式。
2.将服务商标悬挂、张贴于服务场所外的建筑物或者公共汽车、广告气球、飞船等上面或者在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媒介中进行广告宣传。这种使用形式抽象地把商标和服务结合在一起,它同样可以起到表明服务出处和保证服务质量的作用,同样应当认定为服务商标的合法使用方式。
3.联合服务商标中使用了其中一个商标,即视为对联合服务商标整体的使用。
4.防御服务商标在一项服务中使用即应视为在所有服务中已使用。
5.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服务商标,即使自己不使用,也应视为该服务商标已被使用。
二、
商品商标与服务商标有何区别
商品商标与服务商标的主要区别:
1.商品商标是用以将商品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商品同他人的商品区别开来的一种标志,具有区别商品不同出处的功能,表明商品质量和特点。服务商标是用以将服务提供者的服务同他人的服务区别开来的一种标志,具有区别服务不同出处的功能,表明服务质量和特点。
2.商品商标出现较早,保护商品商标的法律颁布就早,我国首部保护商品商标的法律是1904年清政府颁布的。
3.在实行自愿注册原则的前提下,特殊商品实行强制注册,如卷烟:和人用药品。而服务商标则全部为自愿注册,不存在强制注册。
4.商品是有形的,商品商标使用 在具体商品上。服务是无形的,服务商标使用在具体服务中。

三、
服务商标的侵权行为如何处罚
找法网提醒,服务商标的侵权行为一般是处罚款处罚。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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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品牌名字提交了但是被驳回了,“该标志作为商标使用在指定服务项目上,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1、确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是认定商标侵权的基本依据。根据我国商标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构成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也就为认定商标权侵权行为确定了与被控侵权对象进行比较的标准,以便得出是否构成侵权的结论。 2、确定被控侵权的具体对象:被控侵权对象的确定由两个方面的因素所决定,一是被控侵权的商标,二是被控侵权的商标所使用的商品。确定被控侵权具体对象的意义,在于确定和固化被控侵权行为的载体,为下一步与商标权的保护范围的比对打下坚实基础。它与确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同样重要,它是认定商标侵权行为的另一比较对象。
商标使用授权申报服务收入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服务商标使用权许可协议
商标授权使用协议书应该包括以下内容:注册商标使用许可人、被许可人、许可期限、许可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范围等事项。商标授权使用是指,商标注册人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授权给别人使用自己商标,需要注意三点。